颍泉区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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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阜阳市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以更大力度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激发现有人才活力,推动人才高地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四个颍泉”战略定位,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服务发展为中心,以创新人才开发机制为动力,以提升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充分发挥我区各类人才作用为根本,进一步健全人才服务平台,重点依托产业凝聚人才,优化人才创业就业环境,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常态,全面提高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引领、推动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颍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整合我区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造就聚集一批企业家、高层次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增强对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努力把颍泉建设成阜阳市人才高地。到2020年,我区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万人左右,年增长率达到8\%左右。重点培育和引进120名左右具有战略眼光、卓越管理才能并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30个“产业创新团队”,30名左右掌握市内乃至省内领先技术、引领我区主导型产业发展的较高层次的技术研发人才,2000名左右从事工业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商贸物流转型升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业加速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三、工作重点

1、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工程(管理团队工程)。围绕我区发展战略目标,以推进建立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为目标,加大企业家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区财政按照每年40万元的标准,设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专项资金。制定“领军企业家”、“成长型知名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家”等培养计划,根据产业类别和企业家需求,每年组织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发达地区大型企业(集团)接受企业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培训。鼓励支持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职进修。到2020年,力争引进和培养20名知名企业家,100名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电子商务、智能智造、商贸物流等重点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成长性重点企业等领域,每年遴选支持10名突破关键技术和具有卓越管理能力的创新创业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的补助,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团队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商联)

2、实施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创新团队工程)。以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加科技含量为目标,实施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鼓励企业通过高薪聘请、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方式引进具有产业引领力、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依托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其他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设立产业创新团队,培养创新型人才队伍,集中开展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到2020年,力争建设30个“产业创新团队”,选聘30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60名“带头人助理”。对团队项目研发周期内每年给予5万元的研发资金补助,并积极推荐为省市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3、实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育工程(拔尖人才工程)。加大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主要面向全区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选拔表彰一批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科研和管理水平高的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根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优先考虑申报和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建立优秀拔尖人才休假制度,管理期内参加一次7—10天的休假联谊活动。到2020年,每年选拔10名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津贴,享受期3年,重点培养80名区级优秀专业技术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农委、区财政局)

4、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创新培养方式,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定岗等培训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方式,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农民经纪人为重点,培养一批致富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每年举办800人次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高层次实用人才帮带团队认定工作,到2020年,评选高级农村实用人才20名,中级农村实用人才50名,初级农村实用人才100名,重点培养100名左右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队伍,帮带2000名左右致富能手。给予被认定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农村实用人才每年500元-2000元的补助,给予每个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帮带团队每年5000元的培训基金。(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5、实施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工程(金桥工程)。引导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科研与成果转化合作,通过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校企共建科研机构等形式,提升科技储备和行业地位,培育现有科技人才队伍,促进本地研发团队成长,进一步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到2020年,力争新建院士工作站1—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左右,校企共建科研机构20个左右。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合作取得了较高科研成果与经济效益、大幅提高了自有研发队伍水平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0万元研发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协)

6、实施颍泉籍在外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工程(筑巢引凤工程)。鼓励和吸引在外颍泉籍企业家、科技工作者、高校毕业生、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建立颍泉籍在外企业家数据库,通过定期联系走访、邀请回乡参观考察等方式,积极宣传推介。鼓励在外企业家回乡创业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每年评选一批回报家乡、贡献突出的在外优秀企业家。持续开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培训、招聘活动。定期开展区内企事业赴高校专题人才招聘活动,组织颍泉籍高校在校生回乡参加各类人才交流活动。区政府牵头建立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规范人才招聘市场,推动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向招聘单位、应聘人才提供免费服务,推送人才交流信息。到2020年,每年开展1000人次“接您回家”活动,每年组织200名颍泉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参加人才交流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团区委、区招商局、区委组织部)

7、实施技能人才孵育工程(孵化育苗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职业教育、订单培训与人才输送相衔接,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和创业型人才终身培养培训体系。实施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技能人才培养形式,培育现有科技人才队伍,促进本地研发团队成长,进一步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与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技师学院等院校对接,以阜阳青电园培训中心、阜阳市二职高、阜阳市五职高等为依托,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通过组织技能竞赛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建立“普工—熟练工—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孵化培育模式。到2020年,力争培养高级技工600人左右,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0人左右,培养电商人才600名,商贸物流人才500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委、区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一把手”要带头抓好人才工作,签订人才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考核机制,确保人才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财政局)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对人才投入力度,将人才工作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每年预算不低于200万元,并随着人才工作发展的需要逐年增长。试行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贡献较大的,五年内按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实得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通过创业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创新型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金融办、区委组织部)

3、建立人才引进和服务机制。加大对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我区紧缺专业人才。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切实提高对引进人才的薪酬补助、住房补助和生活补助。加大对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建设,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打造高端人才集中生活服务区,多渠道解决其住房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人才工作职能,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型人才,经过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优先享受医疗、社会保障、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4、畅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规范流动机制,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完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事业单位经区人社部门公开招考的编外专业技术人才,经培养达到中级职称以上的,在单位编制总额有空编的情况下,可办理正式录用入编手续。对我区达到正高以上职称的在编人员,配偶需要来我区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调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编办、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

5、落实企业人才培育补助。对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在职人员通过进修,获得理工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继续在我区企业就业的,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学习费用补助;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在职进修获得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学历学位并继续在我区工作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00元学习费用补助;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并继续在我区就业的,晋升副高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晋升正高职称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补助;紧缺工种技能人才晋升技师并继续在我区就业的,晋升为技师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晋升为高级技师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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