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颍泉区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在推进巡察全覆盖上,抓重点。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颍泉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统筹谋划,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法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一是常规巡。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两轮对14家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二是专项巡。聚焦重点工作,配合市委开展脱贫攻坚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2018年共派出15个巡察组,实现了全区40个贫困村巡察“全覆盖”。三是机动巡。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危房改造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行流镇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全年市、区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316个,移交问题线索42个,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提升巡察质效上,下功夫。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中共颍泉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共颍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颍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颍泉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厘清责任、明确分工,规范程序。二是优化人员配置。结合全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从区委组织部和乡镇纪委调整两名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到巡察组任职。三是提升履职能力。抽调人员参与省市巡视巡察“以干代训”,建立巡察机构例会制度,巡前开展培训,巡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学习知识、交流经验、谋划工作。全年先后组织巡察干部参加省、市、区培训6次,选派1名干部参与省委巡视,110余人次参与市委巡察。四是强化审核把关。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4次听取7家单位巡察情况汇报,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巡察质效。
在推动问题解决上,促实效。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审核把关,严肃督查问责,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一是具体问题抓整改。每轮巡察结束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具体问题,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整改。2018年以来,市区巡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316个,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797条,健全完善制度243项,追责问责122人,挽回损失141万余元。二是典型问题重查办。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组织等部门,注重典型问题查办。2018年以来,市区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2个,党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16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共性问题建机制。2018年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函7份,提出11条意见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定《关于加强颍泉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有效发挥巡察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