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建立会商制度,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

发布日期: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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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表述的还不够清晰,列举的典型事例是否能有力支撑该问题?”“这个问题的定性是否准确,还需要仔细斟酌!”近日,颍泉区委巡察办会同区委巡察组对五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形成的5篇巡察报告进行了逐个会商。

为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增强巡察工作整体合力,准确分析把握问题,及时研判问题线索,区委巡察办深入贯彻市县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精神,研究制定巡察报告会商制度,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立足于“准”,确保紧扣监督重点。会商时,重点看巡察报告是否紧紧围绕监督重点,从政治高度反映问题、提炼观点、作出判断,是否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盯住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从业务看政治、从客观看主观、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

立足于“细”,确保问题准确定性。区委巡察办对巡察报告的谋篇布局、问题定性、语言表述、事例支撑等,逐一与巡察组进行商讨,研判甄别和科学分类,确保问题和问题线索阐述清晰、事实详实、佐证充分、定性精准,确保巡察报告客观全面、简洁精炼、建议具体,真实反映巡察成果。

立足于“实”,确保建议切实可行。区委巡察办对整改意见建议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进行把关。看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的意见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工作实际,整改落实能否做得到;向有关区直部门提出的建议是否属于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议是否属于需要区级层面统筹研究解决的全局性、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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