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人社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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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区人社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区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副组长伍慧玲列席,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了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局党组成员刘峰、韩亮、许志勇、李艳萍分别作了交流研讨发言。

刘峰就全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提出要求,一是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坚持“以案示警”,做到警钟长鸣。要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要运用好典型案例,持续强化警醒,真正在思想深处明白哪些规矩底线不能越,哪些纪律红线不可碰。二是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坚持“以案为戒”,深入检视问题。要围绕重点深入查,扑下身子细致查,打开大门广泛查,着力解决好李锦斌书记提出的“十重十轻”问题,着重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减轻基层负担以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把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三是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坚持“以案促改”,一体推进整改。要坚持分类施策,对警示教育各环节查摆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清单,一项一项落实问题整改。要强化举一反三,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务求把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统一起来。要做好结合文章,把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同上级关于基层减负各项要求结合起来,同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同高质量完成全面各项人社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奋力推动颍泉人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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