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充分发挥监察建议成效,促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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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颍泉区纪委监委在加强日常监督和对有关监督对象进行问责处置的同时,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问题,充分把握监督执纪特点,对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8份共提出建议21条,指出了相关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制度建设,达到了管根本、管长远,精准发力放大监督功效。颍泉区把今年的监察建议作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内容,发挥监察建议针对性效用,纳入到延伸单位“学查改”全过程。

精准使用监察建议促进“三个以案”向纵深推进。针对案发单位存在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点等,制发相应监察建议书,同时抄送相关管理职能部门,针对被建议单位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党委(党组)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说明原因,推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建设。

提升监察建议实效切实推动以案促改。在监察建议书签发后,办案科室与宣传部联系,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改由通知监督单位前来领取的方式变成采用直接到被建议单位与班子成员见面的方式,把下达建议书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的过程。强化“再监督”这个有力抓手,不断提升监督实效,通过通报、提问、点评、分析的形式,督促单位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建议书“长牙”“带电”,达到规范单位、治理源头的效果。

巩固监察建议成果,扩大以案促防。实行案件查处警示教育、自查自纠、通报曝光“三个常态化”,以点带面推动各单位对照典型案例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筑牢作风建设的“防火墙”,修复案发单位政治生态。让纪检监察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以及其他监督形式贯通起来,形成党内外监督合力,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好用活案件成果,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做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利用好案件查办这个“富矿”,督促案发单位将惨痛教训转变成织密制度、强化监管、扎紧篱笆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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