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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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颍泉区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对相关驯养繁殖经营场所进行摸排督察,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点、线、面”全方位防控。

做到上监管不遗漏

组织各镇、办、园、区林业站对辖区内经营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场所单位进行摸排,并建立了野生动物台账。经摸排,全区共有4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的经营单位,目前均按照防疫要求处于关闭状态。制定了野生动物监管责任书和告知书,要求在防疫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经营、加工、运输、携带、寄递、烹制、食用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任何单位在防控期间野生动物展示、展演等经营利用活动;同时做好对驯养场地勤通风、定期消毒等防疫工作。目前全区已与3家单位签订责任书,张贴告知书28份。建立野生动物经营单位微信工作群,每天定时报送、统计野生动物相关情况。

  做到线上布控防扩散

一是加强宣传。自疫情暴发以来,区林业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动物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农贸市场、交通运输集散地、餐馆及各类农庄进行大力宣传,号召有关从业人员和群众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加强疫情防范防控意识,鼓励积极举报违法猎捕、运输、食用、买卖和经营野生动物等行为。在各类相关场所张贴、发放传单累计87张,悬挂野生动物提示牌28张。二是实地检查。目前,已对城区、中市街道、宁老庄镇、伍明镇、闻集镇、行流镇、周棚办事处的主要街面超市、餐馆、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清查,其中检查餐馆、农贸市场累计119处,对临沂商城、阜阳生态园、嘟嘟岛动物园等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对鼎好禽业、贡达养鹿场等4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出警128人次,出动警车33班次。严格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做好疫情防护措施,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交易。

做到上巡护全覆盖

加强对野生动物相关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查经营单位是否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动物养殖区域进行隔离封锁;是否对动物死体和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除工作人员外,禁止外来人员入场,非必要情况下,拒绝直接接触野生动物,与其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对出入的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防疫。要求经营负责人对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情况要及时报告,同时向社会各界倡议,如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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