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在院党组班子成员参会,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主持。
会上,颍泉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保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上李锦斌、姚玉舟讲话精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全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会议精神传达提纲》等文件;党组成员、副院长戎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李锦斌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红传达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八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认真贯彻李锦斌等同志批示扎实推进“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谢阳光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结合执法办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做好本院情况大梳理、特别是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深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自觉性。谢阳光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在脱贫攻坚的紧要关头,咬定目标迎难而上,确保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要求上来,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改进司法作风,以党建引领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绩,为实现全区脱贫摘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