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颍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就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安徽省工作汇报会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部署。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扫黑除恶办公室全体成员及部分抽调法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谢阳光主持。
谢阳光传达了4月11日颍泉区委关于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开展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区委书记刘洪洁就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颍泉法院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牵扯黑恶势力的案件要认真排查,审慎定夺。要成立配合督导工作的专门组织,密切加强和区委及上级党委有关督导实施的各项工作。要善于抓住工作重点,对于已经审查起诉的案件要认真研究,找准关键点,寻求突破口,确保裁判结果准确无误。
对于如何开展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谢阳光提出四点要求:一要严把法律法规适用,坚持依法惩治方针,对其中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二要找准案件突破口,形成有效的线索排查,并及时上报;三要快速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形成快速打击的良好效果;四要注重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影响力和持续性,争取全民参与、全民斗争,最终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