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确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闻集镇严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关纪律要求。
一、严肃政治纪律。“大棚房”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要不折不扣开展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深刻吸取反面教训,从中受到警醒警示,举一反三,引为镜鉴,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按照上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到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坚守农地姓农底线,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全镇开展拉网式摸底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坚持逢园必进、逢棚必查,逢疑必核,确保搞清楚实际情况,坚决避免和杜绝漏报、瞒报,确保公平公正。要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要准确把握政策,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把握准确的“农”与“非农”关系。要区分类型,依法依规,坚持实事求是,杜绝一刀切,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完善手续积极协调抓紧完善。对在各类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农业大棚内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三、严格依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逐一排查“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要坚决追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等部门处理。
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中,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处理的同时,还要追究其所在村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同时曝光典型案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人坚决予以通报,形成震慑作用。